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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高职对口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强化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汝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汝州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高职对口招生工作。

第二条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遵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汝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专科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高等专科学校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

(六)办学地点:汝州市科教园区杏坛大街北段

(七)基本概况: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是2020年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集体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监督电话:0375-7270397。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招生计划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计划数执行,合理安排各专业计划。

招生计划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公布:一是由省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公众号、招生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院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按学年收费,2026年各项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文科类专业3700元/年·生,理工类专业42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生。

(2)住宿费:南区:6人间750元/年·生,8人间600元/年·生;北区:6人间900元/年·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的规定,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对口生专科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清”的录取原则,依据省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对于所报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在专业大类内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对于所报志愿未被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中职类专业依次按语文•英语(合卷)、数学成绩排序;教育类专业依次按语文(幼师语文)、数学(幼师数学)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对不服从调剂或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学校给予退档。 

第十二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三条  各专业均不限语种,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以英语为主。

第十四条  考生录取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国家规定予以照顾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上照顾分后的总分数对待。

第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条 资助体系:学院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构建了“奖、贷、助、勤、免、补”等多措并举的学生资助体系。

目前对在校生的主要资助项目有:国家奖学金(10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分三档,4400元、3700元、3000元/生/年,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退役士兵学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3700元/生/年)、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三档,1000元、700元、500元/生/年)、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

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报到时可通过“绿色通道”先入学就读,暂缓缴费,后续采取相应资助措施。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学生群体进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学生群体进行学费减免等资助。

第十七条  关于学历证书按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执行。学生考试与考核合格后,颁发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汝州职业技术学院。

颁发学历证书的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学院未委托中介机构招生,对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有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一条 咨询电话:0375-6019666  6019777

学校网址:http://www.rzvtc.cn

学校地址:河南省汝州市科教园区杏坛大街北段

邮编:467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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