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01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强化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汝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汝州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普通高职专科招生。
第二条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遵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汝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专科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高等专科学校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
(六)办学地点:汝州市科教园区杏坛大街北段
(七)基本概况: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是2020年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02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集体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监督电话:0375-7270397。
03 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八条 招生计划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计划数执行,合理安排各专业计划,本校无预留招生计划。
第九条 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条 计划公布形式:招生计划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公布:一是由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公众号、招生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04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的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对于普通高职高专批进档考生,严格执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相关政策,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分配录取专业。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报考专业计划已满,对其作退档处理。
当遇到考生成绩相同时,采用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的排序成绩确定排名先后顺序。如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无统一的排序规则,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第十三条 对于艺术类进档考生,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与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对应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严格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其中河南省艺术类专科投档排序成绩按高考文化总成绩×0.5+专业省级统考成绩×1.25计算,其他省份若无明确投档规则则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所有进档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方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四条 原则上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考试院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十五条 对不服从调剂或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学校给予退档。
第十六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所有招生专业均不设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七条 各专业均不限语种,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以英语为主。
第十八条 考生录取健康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所交学费不予退还,并将其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05 其他
第二十条 学院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按学年收费,2026年各项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文科类专业3700元/年·生;理工类专业42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陶瓷设计与工艺)为16000元/生·年。
(2)住宿费:南区:6人间750元/年·生,8人间600元/年·生;北区:6人间900元/年·生。
第二十一条 资助体系:学院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坚定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构建了“奖、贷、助、勤、免、补”等多措并举的学生资助体系。目前对在校生的主要资助项目有:国家奖学金(10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分三档,4400元、3700元、3000元/生/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生/学年)、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三档,1000元、700元、500元/生/年)、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
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报到时可通过“绿色通道”先入学就读,暂缓缴费,后续采取相应资助措施。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学生群体进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学生群体进行学费减免等资助。
第二十二条 学院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汝州职业技术学院。
颁发学历证书的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06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院未委托中介机构招生,对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有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六条 咨询电话:0375-6019666 6019777
学校网址:http://www.rzvtc.cn
学校地址:河南省汝州市科教园区杏坛大街北段
邮编:4675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