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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处

招生就业处工作职责

 

招生就业处是在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学院招生及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职能机构,下设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两个科室。

(一)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招生方针、政策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院的招生制度和实施细则,实现招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编制各年招生计划和专业设置及专业结构的调整,制定和报送年度招生计划及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申报及调整工作。

3、负责各年招生章程编制、上报工作。

4、负责各年单招申请工作(资格申请、工作方案、自评报告)

5、负责招生日常文件的起草、打印、收发工作

6、负责各年招生简章与相关宣传材料的设计、印制及发放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招生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招生宣传加强与招生中学的联系,有计划、有力度地深入做好线上线下招生宣传咨询工作,逐步建立稳定的生源基地。

8、做好招生信息网站建设工作含招生就业公众号等

9、负责远程网上录取的技术和硬件准备工作负责招生录取人员的选派和培训,保证网上录取任务的完成。

10、负责录取通知书的设计、制作及发放工作。

11、做好迎新生入学的协调工作,包括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招生问题的解释及处理工作。

12、负责调研市内外的招生情况,做好招生预测和与兄弟单位的沟通、交流工作。

13、加强招生研究和招生改革工作,不断适应高等教育改革的需要。

14、负责每年新增专业申报材料收集上报工作。

15、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就业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上级部门的工作意见,制定学院毕业生就业办法和就业工作程序。

2、编制学院就业指导计划,通过开设就业指导课程、举办各类就业知识讲座、编写《毕业生就业手册》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就业、择业、创业指导,引导学生正确定位,做好职业生涯规划。

3、负责年度毕业生的生源审核、上报工作;负责《毕业生登记表》、《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领发、审核工作。

4、根据毕业生专业情况与各地人才市场、用人单位建立联系,搜集各类就业信息,拓宽就业渠道,通过校园网、就业信息专栏等形式向学生发布各类招聘信息。会同各院系组织安排各类线上线下招聘会及全院性的毕业生供需洽谈会,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优秀毕业生。

5、建立科学、有效、完善的就业服务跟踪体系,组织各系了解毕业生就业状况及用人单位反馈意见,并完成就业分析报告,做好年度就业工作总结。

6、负责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开发、培养、管理工作。深入用人单位,探讨企业用人需求状况,及时调整培养计划,与企业紧密合作,配合相关部门逐步建立稳定的就业实习基地。

7、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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